住房城鄉建設部 文化部 國家文物局關于做好中國傳統村落保護項目實施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文化廳(局)、文物局,北京市農委: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財政部(以下簡稱四部局)《關于切實加強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建村[2014]61號),為防止出現盲目建設、過度開發、改造失當等修建性破壞現象,積極穩妥推進中國傳統村落保護項目的實施,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做好規劃實施準備。各地要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抓緊做好已通過四部局技術審查的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審批工作,批準后的規劃成果要及時在政府網站和當地村落公開。規劃確定的項目清單,既要有保護方面的內容,也要有建設發展方面的內容,要符合實際、有操作性,讓居民得到實惠。項目實施方案要符合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涉及文物保護單位的,其文物保護方案需經文物部門審定。四部局將適時組織專家現場抽查規劃實施準備情況。
二、掛牌保護文化遺產。規劃確定的各類保護對象要實行掛牌保護。嚴禁拆并中國傳統村落,破壞各類保護對象。四部局負責統一設計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形象標志,縣級住房城鄉建設、文化、文物部門制作中國傳統村落和村內各類保護對象的標識牌,在村口和保護對象的顯要處掛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作出標志說明、進行掛牌。
三、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中國傳統村落各類項目必須符合保護發展規劃要求。保護發展規劃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應根據保護發展規劃確定的傳統格局、建筑風格、外觀形象、建筑材料、色彩等規劃條件核發。涉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建設項目,須依法履行許可程序。對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及其所依存的整體環境造成破壞的建設項目,不得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未經許可建設的各類違章建筑應予拆除。
四、確定駐村專家和村級聯絡員。中國傳統村落各類項目的建設要在專家指導下實施。省級住房城鄉建設、文化、文物部門要盡快會同縣級有關部門確定駐村專家。重要節點和傳統建筑的修繕改造方案未經專家簽字同意不得實施;已經批準的文物保護單位保護修繕方案,若做重大修改,應按原程序重新報批。駐村專家要在項目實施前期及期間入村督導,每年駐村時間累計不少于2個月。中國傳統村落必須指定1名以上村級聯絡員。村級聯絡員應為本村常住居民,熱心文化遺產保護,能使用計算機、網絡、數碼相機、手機等工具,負責宣傳保護政策、反映項目實施進展等工作。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匯總駐村專家、村級聯絡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四部局備案。
五、建立本地傳統建筑工匠隊伍。傳統建筑的修繕應采用傳統工藝并由傳統建筑工匠承擔。傳統村落所在地的市縣要發現并培育本地傳統建筑工匠,聘請優秀傳統建筑工匠對本地工匠進行培訓。整理并保存傳統建筑建造過程的完整記錄,總結傳統建造技術的優缺點,結合現代技術進行改良提升。
六、穩妥開展傳統建筑保護修繕。要優先保護村落內瀕危的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等文化遺產。重要文化遺產核心保護范圍內嚴重影響整體風貌的建筑可適當拆除,新建建筑要在風貌上與原有建筑保持協調一致。核心保護范圍外的風貌不協調建筑可適當進行外觀改造,不宜大規模拆除。一般性的傳統建筑修繕和改造要謹慎推進,每個中國傳統村落可先選擇1-3處代表性傳統建筑(民居)進行示范改造,在保持傳統風貌和建筑形式不變的前提下對室內設施進行現代化提升,避免不經試點示范就盲目大規模推進。傳統民居的外觀改造要運用傳統工藝、使用鄉土材料。涉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修繕,應符合文物部門的相關規定。
七、加強公共設施和公共環境整治項目管控。各類公共設施建設和公共環境整治項目不得破壞傳統格局,要符合傳統村落風貌控制要求,符合規劃對設施尺度和規模的控制要求,減少不必要的浪費。污水管線、供水管線和電線改造要與道路改造統籌實施,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三線入地。有閑置傳統建筑可利用時,村落公共服務設施應優先利用閑置傳統建筑,不提倡新建博物館、陳列室、衛生室、超市等公共類項目。要保持村落整體景觀節點傳統風貌,嚴禁進行不符合實際的村口改造,不得將大廣場、大型游憩設施、大型旅游設施等生硬嫁接到傳統村落。
八、嚴格控制旅游和商業開發項目。旅游、休閑度假等是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的重要途徑,但要堅持適度有序。各地要從村落經濟、交通、資源等條件出發,正確處理資源承載力、村民接受度、經濟承受度與村落文化遺產保護間的關系,反復論證旅游和商業開發類項目的可行性,反對不顧現實條件一味發展旅游,反對整村開發和過度商業化。已經實施旅游等項目的村落,要加強村落活態保護,嚴格控制商業開發的面積,盡量避免和減少對原住居民日常生活的干擾,更不得將村民整體或多數遷出由商業企業統一承包經營,不得不加區分地將沿街民居一律改建商鋪,要讓傳統村落見人見物見生活。
九、建立專家巡查督導機制。未來3年傳統村落保護項目實施期間,四部局將組織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專家委員會及工作組專家分片區巡查傳統村落各類項目。專家將依據保護發展規劃督導各類項目的實施,提出整改意見,并向四部局及時反饋實施和整治工作情況。
十、探索多渠道、多類型的支持措施。各地要積極探索推動補助、無息貸款、貼息貸款等多種方式綜合支持傳統民居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h級人民政府要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向中國傳統村落傾斜。積極探索傳統民居產權制度改革,支持開展傳統民居產權制度改革試點。鼓勵本土能人、企業家回鄉及相關社會力量通過捐資、投資、租賃等多渠道參與中國傳統村落保護。
十一、完善組織和人員保障。傳統村落所在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明確1名領導掛帥,統籌協調各項工作,整合資源;鄉鎮人民政府要明確1名具備一定專業知識和素養的領導具體管理實施項目;縣(市、區)相關部門要明確1名建筑、規劃或文物保護等專業的駐村專家,對項目實施進行技術指導,鼓勵建筑、美術、文化遺產保護等專業的大學生、規劃師、建筑師等作為志愿者積極參與;傳統村落要聘請1名實踐經驗豐富的帶班工匠主持項目實施。
十二、加強項目實施的檢查與監督。傳統村落保護項目信息將通過中國傳統村落保護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公開。村委會和項目實施主體應及時在村內公開每個項目的信息,包括項目規模、內容、施工方、合同和投資額等信息。項目實施期間,村級聯絡員要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將工程進度節點照片和重大事項照片及時上傳到管理信息系統。四部局將通過中國傳統村落網站公開舉報電話、郵箱和微信平臺,接受公眾對各類破壞行為的舉報。各地要鼓勵社會監督,建立明查和暗訪制度,對違反保護發展規劃的各類建設和開發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省級住房城鄉建設、文化、文物、財政部門要組織開展年度工作檢查,于每年2月底前將上年度傳統村落保護項目實施情況報送四部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國家文物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