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級市傳統村落保護整體實施方案編制要求
1.整體實施方案要根據本地區自身條件,結合中央財政支持范圍和方向,實事求是確定本地區3年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的目標、任務,不提過高要求。
2.整體實施方案要在各村落提交的保護發展規劃基礎上,匯總本地區項目需求,主要匯總各村落提出的傳統建筑修繕示范、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改善、歷史環境要素修復、防災安全保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等方面可實施的具體項目,要包括項目內容、任務總量以及預算等。
3.整體實施方案要提出組織實施方式和支持措施,明確保護責任主體以及各級責任與分工,提出地方政府財政資金安排。
4.整體實施方案要提出保護監督管理制度,包括保護發展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辦法、項目實施情況檢查制度等。
5.整體實施方案要圖文并茂,文字要準確、簡練。